首页
展会介绍
展会信息
展品范围
辉煌里程
展商名录
宣传推广
展览地点
参展申请
参观申请
酒店预定
签证申请
主办单位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展厅使用简明教程
 
     
  电力:

 
 
1. 标准展位使用的配电箱必须放入展厅电缆管沟内;特装展台使用的配电箱应放入展厅电缆管沟内或展台内 。配电箱严禁放在过道、通道和展台的明显部位。敷设在隐蔽场内的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性PVC管保护,并保证灯具与可燃物品之间的安全间距(0.5米以上)。
2. 电气线路必须使用合格的电缆线、护套线,严禁使用双绞线、铝芯线。
3. 电线连接应牢固可靠,电线对接必须使用瓷、塑接头并有合格的绝缘保护措施。
4. 电气线路穿越走道必须有过桥板进行安全保护。
5. 展厅内严禁使用明装式碘钨灯或卤钨灯,霓虹灯应安装在2.5米高及以上。
6. 用电器具或可能带电的物体金属外壳、展架必须有可靠接地。
7. 配电箱周围严禁安放易燃物品。
8. 所有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电工安全操作证。
9. 电气安装必须严格按《低规》操作。
10. 参展商向主办方申请通电或送气前应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场馆方在接到主办方的通电或送气申请后,将会同主办方及参展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者,场馆方将在2小时内为参展商通电或送气。
 
 
场内搭建:

 
 
11. 展馆的地坪、墙面及其它部位严禁打洞、敲钉、涂胶张贴。
12. 展厅内重量大的机械安放前必须使用地撑板。
13. 展台的结构必须牢固可靠。特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局部使用的可燃材料应经防火处理达到难燃性能等级之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弹力布,有吊顶的展位应安装简易水喷淋。
14. 货物堆砌必须牢固可靠,严禁倾翻、倾倒。
15. 地毯的铺设必须使用布制双面胶,严禁使用海棉胶及其它不宜清除的材料。
16. 展馆内的任何设施、设备不得挪动、改动。
17. 展馆内的任何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倚靠、借力使用。
18. 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严禁被阻挡,消防栓、机房门、警铃前的通道必须大于1.2米。
19. 消防管道、消防喷淋器上严禁悬挂任何物品。
20. 木制展台、展架的原木面必须经过防火材料的处理,如刷防火涂料。
21. 展馆内严禁电焊作业。
22. 展馆内严禁动用明火。
23. 展馆内不准喷漆、喷涂。
24. 展馆内不得擅自悬挂任何物品。
25. 经许可的悬挂点每点重量不得大于200公斤、且单体结构重量小于1000公斤,悬挂工作必须有场馆方专职人员实施。
26. 严禁用水、用气设备直接接展厅管路,应在设备进水、进气口前加装阀门。
27. 展厅内严禁随意倾倒污水、油性物品。
28. 任何被认为是危险的电气、机械、化学物品都将被视作危险品予以取缔。
29. 展馆设施、设备若遭损坏,责任方必须赔偿并承担其它后果责任。
30. 布展及展览期间,任何单位不得将物品堆放在消防通道或公共区域内,违者罚款。
31. 为规范展览施工行为、杜绝所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现对展台审图及搭建工作予以如下规定:
(1) 本展览中所有涉及双层、多层或露天的展台均需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进行展台图纸审批。主办方将提供《展台设计建筑审批表》样本,望各参展商及搭建单位填报。
(2) 各参展商均需将《参展手册》表3B填妥后加盖公章于4月1日前交主办方存档。
(3) 审图收费标准:主审为50元/平方米,复核为25元/平方米(按二层实际搭建面积 + 底层相关联搭建面积计算付费面积)
(4) 展台搭建设计图纸递交期限:4月15日送达主办方,逾期将收取50%加急费用。
展台搭建设计图纸未经一级结构工程师审核通过的参展商,主办方、展馆和指定审图单位(上海汉海展览咨询有限公司)有权禁止该参展商和搭建单位在展馆范围内施工。
 
 
车辆使用:

 
 
32. 任何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展览大厅内。
33. 允许进入展厅的车辆高度不得超过4米,车速不得超过5千米/小时。
34. 铲车操作应严格按照铲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铲车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驾 驶,车速不得超过5千米/小时。
 
 
其它:

 
 
35. 展厅内严禁吸烟。
36. 展厅内不准烹饪。
37. 外来盒饭、花草不得带入展馆内。
38. 展览期间严禁携带溶剂、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展厅。
39. 展馆可以提供的设施设备,展商一律不准自带。
40.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展馆使用管理规则中所列内容。
41.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对以上规程有最终解释权。
42. 各参展商、搭建商应遵守以上规程,任何违规事件,场馆方都将予以必要的处理。
 
 
返回首页   返回展会信息

 
 
首页 | 联系我们
上海环球展览有限公司   上海市江宁路167号新城大厦24层   邮编:200041
电话:021-32224777   传真:021-32224770  E-mail: info@wes-expo.com.cn